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实验中心 > 制度建设 > 正文

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教学教师岗位职责

2024年04月17日 19:54  点击:[]



1、确定实验课程的内容及时间安排,任课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准备实验,保证实验结果稳定可靠。

2、负责实验试剂的配制,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保养工作,使仪器设备处于完好状态,保障各项实验教学任务的完成。

3、课上进行讲解、示范,指导学生动手操作,回答学生提问。确保实验教学时间和课堂教学效果。

4、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私自串课、停课,保持实验教学秩序稳定。

5、实验完成后实验老师应整理好仪器、药品,关好电源、水龙头、门窗等。学生使用过的工具、器材、负责将其归位。

6、教师在实验完毕后实事求是地填写好实验室工作日志。

7、认真、详细、及时记录学生平时实验操作情况,组织学生期末考试,批阅试卷,评定学生的综合成绩并上报教务处。

8、各专业实验教师在学期初根据课程安排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及实验课安排表,统一上报给教学秘书进行实验课程课时安排。

9、每个学期初负责制定本学期实验室药品器材规格清单以及本科毕业设计等实验药品器材规格清单,然后上报给化工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负责老师进行统一采购。各实验负责教师自行组织学生领取实验药品器材等。

10、实验教师要认真填写各专业制定的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执行计划及各种与实验有关的材料。

11、各实验室负责教师负责实验室设备的正常运行与维护,设备出现故障可自行维修或上报实验中心进行维修。

12、各实验室负责教师每个学期末按照要求负责整理实验耗材及设备维修凭证,及时上报。

13、各实验室负责教师负责申请实验仪器设备报废,填写《仪器设备报废申请表》并签注意见,然后进行技术鉴定和逐级审批。批准报废的仪器设备,由设备管理中心汇总上报财务处,由账务资产处统一处理,各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理。



上一条:化学工程学院学生实验守则 下一条:化学工程学院实验室化学药品管理办法

关闭

版权所有: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化学工程学院 鲁ICP备202201153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