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测试中心的仪器设备实行统一管理、专人负责、高效利用的原则,以充分发挥仪器功能,为本校提供科研和教学测试服务。为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良好运行,充分发挥仪器设备在科研教学中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益,制订本规程。
一、贵重精密仪器设备要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并将负责人员名单公开。
二、学院所有研究人员有权使用实验室的各种大型仪器设备,任何研究人员或课题组不得以任何理由占有仪器设备。
三、采取必要的防尘、防潮、防震等保护措施,延长仪器设备的使用寿命。
四、根据仪器设备对环境条件的要求,操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时,应按要求穿着必要的工作服、戴防护手套等,以保证设备安全运行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五、实验室工作人员应经常对水电及环境温度、湿度等检查记录。如不符合要求,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仪器设备的合理运行条件。
六、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查,不得“带病”工作,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以便组织维修。
七、开机前检查电压是否符合仪器设备的要求;需气源、水源等运行条件的仪器设备,要检查气源、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泄露。
八、开机运行必须严格按照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程序操作,不可超载(或空载)运行。需预热的仪器设备应提前预热,以达到设备运行所需条件。
九、仪器设备运行时,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时刻观察设备运行状态,不可离人,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十、仪器设备运行完毕,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关机、关水、断电等工作。运行中,若遇停水、停电等情况,操作人员要按技术要求妥善处置。
十一、应定期校验仪器设备,及时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仪器设备始终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定期对仪器设备接地线路进行测试检查,防止发生电路故障。
十二、实验时,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一旦发生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迅速如实地向实验中心报告,并保护现场,认真调查分析事故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