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实验室设备利用率,鼓励教师科研、增强学生科研能力与实践能力,为教师科研、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课外科技创新活动等提供良好的实验环境和条件,特制定本开放实验室管理制度。
1、在保证教学活动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验室开放时间可采用全天开放、预约开放、阶段开放、定期开放等模式。
2、在完成正常教学任务前提下,可利用现有师资力量、仪器设备、实验室等资源,向学生、教师及外单位相关人员开放,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设备和资源的效能。
3、实验室开放对象与内容:
(1)向本学院教师和具备实验技能基础的学生(以大二、大三、大四学生为主),为他们提供科研、毕业设计、技能培训、开放实验项目、各种形式竞赛、科技创新等所需的实验室场地、仪器设备等资源;
(2)向其他学院和校外等相关专业学生开放,为他们提供实验课程所需的实验室、仪器设备等教学资源;
(3)向社会开放,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检测、分析、职业培训等服务。
4、开放实验室的管理由实验教学中心全面负责。各实验室责任人负责开放实验项目的审查、做好实验室运行记录及项目记录,包括开放范围、时间、内容、管理等。
5、实验室开放必须由教师、学生向相关实验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实验室开放申请表》(附件一),并签署《实验室安全责任协议》(附件二),实验技术人员根据实际教学情况审核同意后,报实验教学中心审批并备案,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实验。
6、实验室开放时,正常工作日期间,由实验技术人员具体负责,在一定的时间内到各开放实验室进行巡查,对学生进行相应指导。凡非工作日期间内的开放,开放实验室实行项目人负责制,将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开放实验室实验期间的安全、卫生和设备完好等工作,对不能履行职责的实验者不得进行实验。
7、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后应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实验安全要求,在实验指导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验活动。对违反实验教学中心的规章制度,并拒绝接受管理的人员,各实验分室应该停止其实验项目的实施,并报学院领导进一步处置。
8、凡进入开放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对所使用的实验室及实验室仪器设备,必须认真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每天记录)以及仪器使用记录(按次数记录),实验结束后打扫卫生,实验过程中带来的“三废”应按规定自行处理。
9、在实验过程中,所需化学试剂和玻璃器皿等易耗品原则上必须自行申购或向实验教学中心申购(费用由申购者支付),不得使用教学实验采购的试剂及耗材,不得擅自搬离实验室内的仪器,未经申请允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室的大型仪器。
10、为鼓励和支持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凡在开放实验室做实验的(毕业论文、学生科研、开放实验、教师科研项目等),必须划拨相应的工作量补贴实验技术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