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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2025年04月14日 09:47  点击:[]

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按照“常规检查与重点检查结合、查找问题与工作整改结合、即查即改与长效机制结合”的工作思路,学校决定于第8至9周(4月14日至4月25日)组织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包括教学安排执行、教学环节规范、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实习实训教学情况、毕业设计(论文)情况等。

1.教学安排执行。教学计划制定是否合理、课程安排执行是否到位;学生重修选课、课次免听申请;教室借用流程是否合规;教师调停课情况以及迟到和提前下课等情况。

2.教学环节规范。重点考察教师教案准备、授课计划执行、课堂“六带”、课堂监管、辅导答疑、作业批改等情况。

3.基层教学组织活动:基层教学组织活动计划制定与执行,活动主题、活动形式、活动频次等情况;基层教学组织实际活动与记录,活动与计划的契合度、活动组织的规范性和实效性、教师的参与度等情况。

4.实习实训教学情况:学院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使用情况,校企联合开发课程、教学资源(讲义或指导书)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的有效性,实习指导教师安排和指导情况,考核评价情况,校外实习保险购置,实习实训总结以及过程性资料存档情况。

5.毕业设计(论文):学院2025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指导教师分配和选题质量,开题、中期是否按计划开展,毕设系统中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次数和内容等环节的规范性。

(二)重点检查

包括课程考核情况、实验教学情况等。

1.课程考核情况:重点核查学院对课程考核管理和考风考纪建设的情况,包括制度执行、命题质量、考试组织、试题评阅、课程分析、材料归档等。其中,考试组织包括考前动员(教师、学生两个层面)、考场巡视、考后总结等。

2.实验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开出情况,实验室开放情况,三性实验课程和项目设置,教学指导书编制情况,教学大纲执行情况,实验教学计划落实情况,教学内容与过程,考核评价情况,过程性教学资料存档以及实验室内资料的存放情况。

二、检查形式

1.学院自查。4月14日至18日为学院自查阶段。各学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认真总结,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整改。

2.学校检查。4月20日至4月25日,学校将组织专家及有关人员通过集中检查、随机抽查、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召开座谈会。学校计划组织召开教师、学生、教学管理人员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建议,切实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座谈会具体安排详见后续通知。

各学院要围绕检查内容组织好院级师生座谈会,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其他层面的座谈会。请合理安排座谈会时间,避免过于集中。

三、检查要求

1.成立领导小组。学校成立教学秩序检查组,围绕教学安排执行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各院部要根据学校期中教学检查要求,加大教学秩序检查力度,规范教学管理,维护教学秩序。

2.制定工作方案。各学院制定自检方案,并于4月14日11点前将座谈会和专题研讨会安排excel版(见附件1)发送至教务贾老师处。

3.做好意见反馈。各学院组织召开座谈会时,要认真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至教务处。

4.及时分析总结。各学院要对本次检查工作进行总结(见附件2),工作总结应包括组织形式、检查内容、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时间节点等,并于4月21日12点前将工作总结(含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教务处。

5.检查工作汇报。期中检查结束后,学校将组织召开期中教学院长会议,各学院进行检查工作汇报。重点汇报专项检查情况,包括工作进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下一步举措;简要汇报常规检查中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具体汇报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联系,联系电话:7396875。



教务处

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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