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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校展陈审批的通知

2026年04月24日 15:30  点击:[]

各部门、单位:

校园展陈活动(包括展览、展板、海报、宣传册等各类宣传展示形式)是学校开展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为加强宣传思想阵地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现就有关审批工作说明如下:

一、在学校举办的展陈活动,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坚持“一事一报、一期一报”,严格履行审批备案管理手续,至少5个工作日前通过数字校园平台填写《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展陈申请表》。

二、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先审查,后公开”要求,严把展览内容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党委宣传部仅对各类展陈进行意识形态方面的把关,展陈摆放地点请各单位自行对接场地管理部门。

三、涉多个单位(团体)举办或承办的展览,由校内第一署名单位履行审批手续。联系方式:7396608。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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