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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4年03月05日 16:49  点击:[]

校属各单位:

学校暂定3月15日对2021年度立项(不包括人才启动经费项目)以及2020年立项延期结项的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形式

此次验收的项目由学校通过线上会议评审的方式对项目进行结项验收。

二、验收材料

申请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按照规定格式提交以下验收材料的电子版(pdf版):

1.《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任务书》

2.《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结题验收报告书》

3.《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4.《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研究报告》

5.研究成果:依托项目公开发表的论文(含封面、封底、正文,论文检索或收录证明)、授权专利证书等相关支撑材料的复印件;专著提供原件(1本,不退还),升级为高级别项目需提供立项任务书或合同书。

6.成果要求:

结项成果要求严格按照任务书执行,所有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得少于2个版面;论文、专著、专利等署名是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组成员作为第一作者或发明人,第一署名单位是“山东石油化工学院”;论文需标注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字样并注明项目号。

7.对于2021年立项不能结项的可以申请延期,延期最多一年。同时提交《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项目延期申请表》。

三、结项申请及资格审查

1.个人申请:

申请结项的需提交《东营市科学发展基金验收汇总表》;交学院汇总。

2.学院审查:各学院对照任务书中的成果水平与形式,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11日前将符合结项条件的项目验收汇总表和项目验收资料电子版以“申报单位+科研结项申报”命名,打包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jc@sdipct.edu.cn。

注意:(1)对于材料不规范者不予安排结项验收;(2)无故逾期不交者视为放弃结项。

四、结项时间和具体要求

项目采用会议评审,项目负责人汇报8分钟,答辩5分钟;

答辩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答辩地点:腾讯会议(会议号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联系科学技术处。

联系人:

吕喜琳,电话:7396023;

程光南,电话:7396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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